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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开始推行住院费用按病种分值(DIP)付费的支付方式改革,目的是实现医院、医保、患者三方共赢:对参保患者来说,可享受到更规范、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减轻经济负担;对医疗机构来说,更加注重精细化管理及成本控制,提高疾病诊治能力,规范医疗服务;对医保部门来说,DIP付费可以用有限的医保基金为参保人购买更高质量的服务,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发现基层医疗机构存在一些困难:一是二级医疗机构存在低倍率病人较多,约占住院病人的30%左右;二是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低倍率更多,约占住院病的40%左右;三是医生为了能让病人进行正常倍率,存在一些套用疾病编码,而不是为了病人的病症拟定诊治方案。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同样的疾病在三级医院诊疗药费约为二级以下医院的3-5倍,主要表现在大型设备检查费和高昂的药品费用上;二是基层医疗机构的系数偏高,大部分患者的费用难以达到正常倍率范围内,故存在医保亏损严重。

对此,九三学社郑州市惠济二支社副主委、郑州市政协委员常升建议:
一、医保支付改革核心是合理诊疗和费用管理,实现医、保、患三方满意,低倍率病例在一、二级医院按照据实结算可促进分级诊疗尽快落地,不断降低常见病种在三级医院的医疗费用,大幅提升百姓就医获得感。
二、合理确定基层医机构的病种系数及分值,让医生在规范合理的情况下给患者诊疗,同一常见病种在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分别统筹,各级医院均能够收治,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建立一个良好的医疗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