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黎明:建议加快制订《郑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时间:2024-04-03 12:01
点击:4734次
按照国际上衡量健康状况的伤残调整生命指标评价各类疾病的总负担,精神疾患在我国疾病总负担的排名中居首位,已超过了心脑血管、呼吸系统及恶性肿瘤等疾患。与此同时,受多种因素综合影响,我市精神卫生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严峻,问题突出:一是相关部门职能交叉,风险预警、预防和管控工作机制不健全。二是我市精神卫生服务资源十分紧缺且分布不均。三是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和看护服务体系不完善。四是社会心理服务发展不充分,专业化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和心理咨询、心理治疗人员数量不足。五是全社会对精神卫生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公众对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问题认知率低,社会偏见和歧视广泛存在。
为此,九三学社郑州市委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州市人大代表张黎明建议加快制订《郑州市精神卫生条例》,条例计划重点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相关工作规划,构建分层、分类预防治疗康复全过程精神卫生服务体系。二、在健全精神卫生医疗服务体系方面,强调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明确综合性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设立精神(心理)门诊,二级以上精神专科医院应当开设儿童青少年心理门诊,三级以上精神专科医院应当提供儿童青少年心理门诊与住院服务。三、提出预防工作方面的规定,注重强化防治技术管理机构建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承担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的技术指导和培训等职责。四、强化学生心理服务。高等院校应当设立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机构,配备心理专业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中小学校应当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人员;学前教育机构、特殊教育机构应当开展符合学生身心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五、加强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机构的建设与服务,强化对监护人履行职责的支持和保障。同时,要保证精神卫生工作者的正常工作和人身安全。六、规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出院后,监护人协助其接受定期门诊治疗和社区随访。对失访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报告至属地公安机关,属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协助查找。七、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精神卫生不仅是一个医疗卫生问题,更需要全社会关注,需要医疗卫生、公安、宣传、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等诸多方面的合作与支持,保障病人的治疗、救济、就业等合法权益,社会要给予病患实质性包容,并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普及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