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日,新修改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指出“国家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专门学校是教育矫治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有效场所,是国家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少年司法体系中具有“提前干预、以教代刑”特点的重要保护处分措施,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推进平安郑州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千万人口的省会城市郑州,目前仅有一所专门学校,至今尚未按法律要求完善专门学校建设,也未完善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设置,而一些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未经过规范化的专门学校教育,行走在罪与非罪的边缘,加大了社会治理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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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九三学社社员、市政协委员田丽静建议:
一、 解放思想,加快理念转变。专门学校是教育矫治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有效场所,是国家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少年司法体系中具有“提前干预、以教代刑”特点的重要保护处分措施,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推进平安郑州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重视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建设。及时按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成立有专门机构参与的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保证确有必要接受专门教育的学生早日开展行为矫正,畅通入学程序,从源头上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助于平安郑州建设。
三、加强现有专门学校建设,起到省会示范引领作用。加大郑州目前唯一一所专门学校:郑州市第九十九中学建设,要按照专门学校建设标准,科学设置男生校区,女生校区、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接受专门矫治教育校区,合理规划,分级管理,整合资源,大胆创新,打造郑州市专门学校样板,发挥省会城市专门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