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已越来越受到社会公众的重视。郑州市由于生活垃圾分类起步较晚,基础较弱,管理措施不够完善等因素,存在垃圾分类制度规定不健全、分类投放设施不到位、垃圾分类运输条件不具备、处置终端场所未建成以及居民垃圾分类处理观念不够强等问题。

  郑州市人大常委、九三学社社员何艳丽建议加快出台相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缩小与先进城市的差距,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迈出更大步伐:

  1.实现垃圾分类处理是个综合的系统性工程,目前急需将垃圾分类处理纳入法制化建设轨道。建议郑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立法调研,加快制定出台《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把有关制度、措施和做法用立法的形式固化下来,更好的规范和指导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要明确分类标准、分类对象、投放方法和奖惩措施,强制推行垃圾分类;加大垃圾源头减量,建立促进资源回收利用的管理体系,按照“谁生产谁付费、多生产多付费”的原则,建立垃圾计量收费制度;贯彻“污染者受罚、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加大对垃圾排放单位、污染单位监管力度,建立规范有序的垃圾处置秩序。

  2.完善机制,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处理系统建设。科学规划布局,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处理项目建设,尽快实现分类投放、分拣运输和无害化终端处置;搭建由政府、社区、单位和居民区共同参与、层次分明、分工明确的管理体系,加强对垃圾管理和处理全过程的常态化监管,提高生活垃圾现代管理效能。

  3.加大宣传,提高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积极性。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垃圾分类、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培养居民垃圾分类的意识,普及垃圾分类的知识,掌握垃圾分类的方法。要对中小学生进行引导,使其从小掌握垃圾分类知识,树立垃圾分类意识、养成垃圾分类习惯。

  4.重心前移,从源头上进一步强化垃圾分类减量,积极倡导勤俭节约风尚。科学制定垃圾产生、运输和处置各个环节减量措施,建立生产和销售回收奖惩机制。

  此议案已通过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审议被确立为正式议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