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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公共卫生体系里,婴幼儿与中小学生的健康状况一直是社会各界密切关注的重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对易感人群保护的规定,以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保障学生健康的要求,处于身体发育关键阶段、免疫系统尚不完善的婴幼儿与中小学生,属于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危易感人群。近年来,幼儿和中小学生呼吸道传染病发病率居高不下,严重威胁儿童健康。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数据,2021年我国报告流感病例数超过200万例,其中5岁以下儿童占比超过30%。目前,虽然已采取学校日常卫生管理、晨检制度以及传统医学检测手段等一系列防控措施,但对照相关法规要求,这些措施存在明显不足:一是学校卫生管理不够。多数学校的卫生管理工作由少量校医和后勤人员承担,人力严重不足。例如,在一所拥有上千名学生的小学,校医可能仅有 1 - 2 名,既要负责日常的学生健康检查,又要处理突发的伤病情况,难以有足够精力对校园卫生进行全面细致的监管。二是晨检制度筛查不准。晨检主要依靠人工观察,校医和教师通过肉眼观察学生的精神状态、询问是否有不适症状等方式进行筛查。然而,许多呼吸道传染病在早期可能并无明显症状,或者症状不典型,如早期的流感病毒感染,学生可能仅表现为轻微的乏力、低热,工作人员很难对每个学生进行详细的检查,导致早期隐性感染难以被及时察觉。三是传统的检测方法,在检测速度和精准度上存在明显短板。这些方法检测周期较长,从样本采集到得出结果无法满足疫情快速响应的需求。在面对呼吸道传染病疫情时,快速准确的检测结果对于及时采取防控措施至关重要。而且,传统检测方法的灵敏度有限,对于一些低载量的病原体感染,可能出现漏检情况,无法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对疫情精准检测的迫切需求。

为此,九三学社郑州市委会委员、郑州市政协委员谭立新建议:
一、加强政策支持与规范,建立合作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卫生防疫部门尽快出台专门针对社会医疗技术资源参与儿童呼吸道传染病检测的扶持政策。将社会医疗技术资源纳入公共卫生体系。鼓励第三方医学实验室、基因检测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呼吸道传染病防控,鼓励医疗机构定期到学校、幼儿园开展呼吸道传染病筛查和健康宣教,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实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指导作用,确保合作过程中的检测质量和生物安全,严格落实各项相关法规要求。
二、整合闲置医疗资源。充分利用校园附近核酸采样亭等现有闲置的社会医疗资源。可以将部分闲置采样亭设置在学校周边,方便学生就近进行样本采集,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风险。对这些采样亭进行合理改造升级,配备必要的检测耗材和防护设施,使其能够满足呼吸道传染病的检测需求。同时,培训专业人员在采样亭内进行样本采集工作,提高采集效率和质量。此外,还可以利用采样亭的空间,开展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活动,向过往的学生和家长发放宣传资料,普及防控知识。
三、加强科普宣传。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开展全面深入的科普宣传工作。在学校层面,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通过学校健康教育课、家长课堂、社区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向学生、家长和教师普及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和基因检测技术,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提高社区居民对儿童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的重视程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