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2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强调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让更多职工从中受益。目前我市医保门诊统筹制度尚未实施,医疗资源无法得到有效配置,门诊各类医保主要对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类风湿、肿瘤等门诊重症慢性病开展限额门诊统筹,近年增加了使用靶向等特定药品、特重大疾病门诊统筹,极大缓解了重大疾病患者的自费负担。但是其他普通门诊慢性病诊疗费用依然由患者自费承担,造成大部分患者门诊统筹能解决的疾病转为住院诊疗,挤占本来就紧张的住院医疗资源,以及医保基金浪费,带来住院难、住院率居高不下等问题。

目前北京、上海、浙江、广州、青岛、厦门等地已相继开展了职工医保门诊费用统筹的报销探索。以北京市为例,在职人员门诊(含急诊)费用报销起付线是1800元,超出1800以上的部分,在符合医疗保险医保报销药品名录的前提下予以报销,报销比例70%起,报销上限为20000元。退休人员门诊费用报销起付线是1300元,超出1300以上的部分,在符合医疗保险医保报销药品名录的前提下予以报销,报销比例85%起,报销上限为20000元。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报销上限7000元。浙江省职工医保:起付线为1000元,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个人自付比例为18%-22%,未设报销上限。居民医保:起付线为1000元,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个人自付比例为40%,未设报销上限。 

  九三学社社员、市政协委员张勤生建议:1。我市探索门诊统筹报销管理办法,可借鉴北京、浙江等地的门诊统筹先进管理模式,做好基金测算。2。持续完善医保门诊统筹制度,进一步方便参保群众看病就医,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