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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式消费作为一种常见商业模式,在健身、美容美发、教育培训等多领域广泛应用。它为消费者提供便利与优惠,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市场的繁荣。然而,预付式消费领域出现很多诸如商家跑路、服务质量缩水、霸王条款等问题,严重影响消费者信任与市场健康发展。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法规不健全。我国预付式消费立法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基础,以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市场监管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以及相关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的确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针对预付式消费的专门立法较少,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包含领域有限,对于个体工商户等非法人企业,以及法人企业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发行的预付卡,健身机构、高尔夫球场、电影院、游乐场、游戏厅、教育培训机构、旅行社等发行的预付卡等均不在规范范围。但是恰恰是上述领域内的预付卡消费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问题较多。二是监管难的问题。预付式消费涉及多部门监管,各部门之间职责划分不够清晰,易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如商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在预付资金监管、商家经营行为规范等方面,尚未形成协同的监管机制。同时,监管手段有限,难以对数量众多的商家进行全面、实时的监督。三是消费者维权难。预付款项具有付款在先、消费在后的特点,消费者权利的实现有赖于经营者的信用及经营情况,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或风险性,消费者在遭遇预付卡消费问题时,往往面临举证难、维权周期长、成本高的问题。往往是由于司法维权成本高,消费者通常是通过投诉来进行维权,但是由于监管部门职责不明,造成处理效率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

对此,九三学社郑州市委会委员、郑州市政协委员王峥建议:
一、制定专项法规。鉴于预付式消费领域立法存在的问题,建议专项立法,全面、系统地规范预付式消费。特别是在金融监管方面出台详细的规定,对于预付卡的发放进行严格的监管。
二、加强市场准入管理。预付卡的风险实际上是金融方面的风险,建议提高预付式消费经营者的市场准入门槛,要求经营者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信誉状况和经营能力等条件,并进行备案登记,以便监管部门掌握经营者的基本情况,从源头上把控风险。
三、强化资金监管。建立预付资金存管制度,要求经营者将收取的预付款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监管,根据行业风险等级确定存管比例,确保预付资金的安全。
四、强化预付式消费行政监管。推动联合监管整治,商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执法监督,规范预付卡的经营行为。
五、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并向社会公开;对失信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在市场准入、政府采购、招投标、银行贷款、乘坐飞机高铁等方面实施限制和惩戒措施,提高其失信成本。
六、加强信息披露与宣传。披露企业基本信息、经营资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预付款使用情况、消费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