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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好小区公共收益及分配是化解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矛盾的良方,是建设和谐文明小区关键所在。根据调研,目前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主要是停车位之争、物业服务不到位、物业费较高、小区广告费去向等问题。实质还是小区公共收益不透明及分配不知去向问题。

对此,九三学社郑州市惠济基层委员会主委、郑州市政协委员史百岭建议:
一、明确界定小区收益。小区公共收益实质上是物业公司利用业主资源获得的收益。包括停车位出租、广告位出租、空闲房子出租、改变房屋用途出租。其中广告位出租和车位出租占比较大。这笔收入是利用业主资源,物业付出劳动获得,所以业主应占大头,物业获得一定比例。
二、建立地方性法规监管。鉴于这部分资金数额巨大,牵扯到人员众多,影响面大,又没有标准可依,所以有必要建立法规进行规范。法规可对于侵吞业主利益施予重罚,严重者可依照刑法中职务侵占罪移交司法机关。法规可以明确监管单位,可以是房管局、社区或者单独设立部门监管。收益分配可以一定时间公布,年底给业主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