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沅江12岁男孩弑母案、辽宁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童案、安徽郎溪13岁男孩杀害10岁堂妹案……这些恶性案件,触痛了整个社会的敏感神经,引发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和热议,要求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等修改法律的呼声非常强烈。但未成年人工作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粗暴的入刑、短期地严打,只能起到扬汤止沸的作用,而全面系统地做好未成年人的司法工作才能釜底抽薪的减少犯罪。
在整个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中,公安机关的工作尤其重要,是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关键环节,最能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但截止目前,身在治安刑事案事件第一线的各级公安机关尚未成立专业办案机构或指定专人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已成为涉未成年人领域的短板,亟待得到改进。因此,九三学社社员、政协委员田丽静建议应借鉴成熟的“北京海淀”、“云南昆明”“江苏淮安,广西钦州”等模式,及早设立专业的少年警务机构,专门负责少年治安案件、少年刑事案件以及少年被害案件的依法办理,或在成熟的区域开展先行试点工作,待成熟后再行推广,以点带面,最终实现少年警务的全覆盖,为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郑州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