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6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发布,并将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该法共七章68条,其中5次直接涉及社会工作,这标志着法律赋予了社会工作者参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合法性地位。但郑州市教育系统的社会工作起步较晚,几近于零,远远不能满足现实与法律的需要,亟待加强。
为了推进郑州学校社会工作发展,助力青少年健康成,九三学社社员、市政协委员田丽静建议,学校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主阵地,要重视普通学校的驻校社会工作。事前预防优于事后惩治,新预防法将未成年人的偏常行为划分为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进行分级干预矫治;全面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学校是重要的社会工作服务场域,专门学校更是重中之重,要加强专门学校的驻校社工建设;提高对社工进驻学校工作的认识。教育部门应多方了解,提高重视程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郑州市驻校社工工作力度,助力郑州市青少年健康成长。